1.中标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2.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经抽样检测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产品保质期为两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金:货款的5%。
5.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使用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发现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包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时,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所需备件。
6.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由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而对采购人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损失,中标人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7.中标人五年内产品有质量问题的必须提供免费修理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