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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桩基检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桩基检测二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6]1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桩基检测二标段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其周边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桩基检测,浦辉路(定向河~七里河大街)、浦乌路(定向河路~七里河大街)、兴隆路、沿山大道(七里河北路~珍珠南路)、珍珠南路(浦滨路以北段、横江大道以南段)、胜利路、兴浦路、七里河大街(浦乌路~横江大道)、定山大街(沿山大道~江北新区CBD)、万寿路(七里河大街~商务西街)、商务西街(万寿路~一期管廊)、石佛大街(浦乌路~九袱州路)、镇南河路(浦滨路~横江大道),全长26.98km。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32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500.00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桩基检测,浦辉路(定向河~七里河大街)、浦乌路(定向河路~七里河大街)、兴隆路、沿山大道(七里河北路~珍珠南路)、珍珠南路(浦滨路以北段、横江大道以南段)、胜利路、兴浦路、七里河大街(浦乌路~横江大道)、定山大街(沿山大道~江北新区CBD)、万寿路(七里河大街~商务西街)、商务西街(万寿路~一期管廊)、石佛大街(浦乌路~九袱州路)、镇南河路(浦滨路~横江大道),全长26.98km。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服务期:146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休息)。

  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人应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附表中必须含有桩基检测的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岗位合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只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5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方法

  6.1投标报价60分

  1)以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乘以0.98为基准报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等于基准报价的得满分,每高于基准报价1%扣0.6分,每低于基准报价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 检测方案 30分

  1)服务方案整体(6分)服务方案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2)措施合理(4分)检测工作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科学;(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检测设备(4分)检测技术设备先进,检测检验方法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重难点分析(6分)对本工程关键检测点的建议和控制措施合理;(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5)工作制度(4分)有完善的检测工作制度;(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服务承诺(3分)检测质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得当;(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7)档案管理(3分)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3 人员配备 4分

  1)人员配备(2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得0.5分/人,本项得分最多2分;(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4 类似业绩 6分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合同业绩的,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有一项得3分。最多提供2个业绩,本项最高得6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1、本项目同时发布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按照开标顺序确定中标人,开标顺序为 BJB160007-11FG、BJB160007-12FG(如某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与另外一个标段的评审,但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

  2、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6、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报价、检测方案、人员配备、类似业绩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报价、人员配备、类似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方案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检测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若投标报价仍相同,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纸质递交

  8.  其他

  8.1、开标时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由于未办理入库相关手续而发生的相关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电子件(U盘或光盘)二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5-58195974 电 话:17351003011

  传 真:025-58195974 传 真:025-84713178-888

  电子邮件:594421210@qq.com 电子邮件:505887419@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1501801006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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