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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宁县供水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 怀宁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对 怀宁县供水规划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皖H6180045号

  1.2 项目名称:怀宁县供水规划设计编制项目

  1.3 项目概况:怀宁县县域城乡供水规划,规划面积约1276平方公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区域概况、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需水预测、供水预测、水资源供需分析、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布局、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效果评价及规划实施意见等。

  1.4 最高投标限价:61.8万元

  1.5招标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怀宁县县域范围,规划面积约1276公里

  1.6 任务周期:120日历天(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规划编制任务)

  1.7 任务要求:各项成果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深度

  1.8 招标类别:怀宁县供水规划设计编制

  1.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2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 (自 2013年1月至今)具有供水规划设计编制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须包含自 2015年4月到2018年4月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只接受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注册手续,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征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150606,联系人: 邢皓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8年 4 月20日至 2018年 4 月25日17:3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5元/套,于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 4008503300,QQ:400850330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怀宁县水利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人:谢主任

  电 话:0556-46360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独秀大道与雄山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855153577

 6.其他说明

  6.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2 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6.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6.4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6.5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6本项工程严禁挂靠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保证金账户

  7.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176744591753

  8.2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8.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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