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市阿瓦提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三标段及监理已由喀发改农经[2018]1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扶贫资金,概算投资额为1879万左右,招标人为喀什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招标,设备采购安装第二、三标段、监理招标失败,现对设备采购安装第二、三标段、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水处理设备厂房512平方米;铺设输配水管道154.61公里,修建闸阀井130座,交叉建筑物107处;购置水质净化处理设备1套,电锅炉4台(80千瓦),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变压器1台,新建水表井850座,安装射频磁卡水表8189个,自来水入户4508户。工程总供水人口38044人,日供水总量5689.80立方米。
2.2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安装2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设备安装采购二标段:管材采购。
设备安装采购三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
监理标段:对喀什市阿瓦提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计划工期:2018年5月26日-- 2018 年10月31日 ,总工期159天。(具体以签约为准).
2.4评标办法:二、三标段采取设备综合评估法;监理标段采取随机抽取法,发包价: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具备所招货物自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管材管件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净水制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代理等与本项目相关;具备所招货物自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监理: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行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 系 人:玉素甫·克尤木
电 话::13899188501
地 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04号
招标代理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曾露
电 话:17799550002
地 址:新疆喀什市恒昌一期12号楼3单元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