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给排水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设备、仪表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8)106号
二、招标内容:酒泉市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设备、仪表及安装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7220000.00(人民币柒佰贰拾贰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是以上货物的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环保设备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3) 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4)投标单位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须为拟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附拟委派本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人员花名册、被授权人本人参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联系人: 高旺 联系电话:0937-4421281
地 址: 金塔县解放路142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8093729629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2号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每包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开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6月3日16:3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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