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2201800006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亚华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赵女士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双羽凤凰城元丰街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9-322267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983915857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22267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14 15: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09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内容:(1)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5、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 50 %;预留 20 %作为质量保证金(正常运营1年后支付10%,正常运营满2年后支付5%,正常运营满3年后支付5%。)”更正为:“5、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监测报告后,付总金额的 50 %;预留 20 %作为质量保证金(正常运营1年后支付10%,正常运营满2年后支付5%,正常运营满3年后支付5%。)”(2)第七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5.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使用MBR一体化污水处理业绩,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原件必查”更正为:“5.业绩: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具有使用MBR一体化污水处理业绩,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以原件为准。” 原开标时间及其他事项不变,更正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附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下载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