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原公告项目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公告项目第四条:“获取时间:从2018 年5 月16日09时00分到 2018 年5月22日 17 时 00 分;变更为从2018年5月18日09时00分到 2018 年5月24日 17 时 00 分”原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6月8日上午10:00时”,变更为:“2018 年6月13日上午10:30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东大街2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16-5399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地领海大厦B座1503室
联 系 人:李维婧
电 话: 029-68255818
电子邮件:1794749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