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穗发改[2017]537号、570号、663号、731号、748号、820号、821号、873号文件批准,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21条村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图审查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21条村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179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1368222934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36502593
项目业主: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工程)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工程概况:项目包括白云区21条村(清湖村、永泰村、夏茅村、环滘村、大冈村、槎龙村、松北村、螺涌村、石马村、平沙村、张村、潭村、同德村、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新科村、夏良村、望岗村、大源村)污水治理和19条村(清湖村、永泰村、夏茅村、环滘村、大冈村、槎龙村、松北村、螺涌村、石马村、平沙村、同德村、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新科村、夏良村、望岗村、大源村)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招标项目分 2 个标段,每标段1个中标人:
(1)标段一: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清湖村等13条村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范围:白云区13条村(清湖村、永泰村、夏茅村、环滘村、大冈村、槎龙村、松北村、螺涌村、石马村、平沙村、张村、潭村、同德村)污水治理和11条村(清湖村、永泰村、夏茅村、环滘村、大冈村、槎龙村、松北村、螺涌村、石马村、平沙村、同德村)供水管网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的审查。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9.57万元,其中污水治理部分434万元,供水管网部分145.57万元。
(2)标段二: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长湴村等8条村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范围:白云区8条村(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新科村、夏良村、望岗村、大源村)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的审查。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74.11 万元,其中污水治理部分750万元,供水管网部分224.11万元。
2、招标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项目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设计是否合理;
(4)是否符合防洪、市政、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8)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9)参加重大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0)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六、资金来源:污水治理工程为100%财政资金,供水管网工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8 年 5月 21 日至 2018 年 5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
2、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原件二份,单独提交。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要求提供本招标公告第八项1~5点所要求的资料。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有上述①、②、③资料一式二份,自行装订成册(注明单独提交原件的除外);资料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均须在报名时进行现场核查。
3、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参投一个或以上标段,但兼投不兼中。
5、报名资料按标段独立提交,招标文件按标段独立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标段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工程】。
3. 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5. 投标人与本项目勘察设计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标段一: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标段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电话:020-86179098;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白云信息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