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街、萝岗街(共7个)截污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萝岗街
1.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程名称:东区街、萝岗街(共7个)截污工程监理,分1个监理。
1.3 项目规模:
对东区街刘村社区洋城、东区街笔村社区严田、东区街火村社区(莲潭、上岭)鱼塘、萝岗街黄登社区一社、萝岗街黄登社区二社、萝岗街黄登社区三社、萝岗街黄登社区四社进行截污工程监理,包括拆除混凝土路面结构,敷设DN150pvc接户管及DN200HDPE、DN300HDPE、DN400HDPE双壁波纹管,砌检查井,混凝土路面修复等,具体以图纸为准。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包括东区街、萝岗街截污工程等7个子项,项目总投资2179万元。项目工程监理分1个子包,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52.55万元。
1.5 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1.6 招标内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工程监理分1个子包,东区街、萝岗街(共7个)截污工程监理。
监理范围:本项目按施工图范围要求,工程内容包括管道敷设、道路拆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新建污水管道,截污井,检查井、截污槽等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3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周岁或以下(至2016年12月,注册执业证登记为准);
(3)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企业信息登记的在册人员;
2.4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
专业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一 |
总监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 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注册执业证为有效期内 。 |
二 |
专业人员 |
||
2.1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上岗证 ,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2.2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
2.3 |
安全监理员 |
1 |
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 |
合计 |
5 |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3. 3.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4. 5. 从2018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2018年5月27日23时59分。
6.(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6月11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0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
(2)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由代理收取并出具收据。
7.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总监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7.4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商务分(权重80%)、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1 号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十号二楼 |
联 系 人: |
陈工 |
联 系 人: |
陈工 |
电 话: |
13719098065 |
电 话: |
020-83851835 |
代建单位: |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广州市开发区东区连云路 2 号 4 楼 |
||
联 系 人: |
李工 |
||
电 话: |
1371916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