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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8265-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备注

1

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

1项

122.1898万元

具体包含灵溪镇121个村清扫井清理、化粪池清掏、接户检查井及接户管疏通运行维护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乙级(或临时)及以上;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4幢一单元3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 9时30分

六.投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七.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 9时30分

八.开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其他事项:

1、报名资料封面(编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日期且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査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6、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悌师

联系电话:13506542031,18868597866

传真:0577-6868880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4幢一单元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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