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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市区污水管网配套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污水管网配套完善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环资【2017】3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银河北路(六干渠-北凤道)雨污分流进行改造以及南龙道(常青路-瑞丰道泵站)新建污水主干管,2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分别如下:

  银河北路(六干渠-北凤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d800污水管道,管道上游与银河北路(桐万路-六干渠)污水管道连接,起点管内底高程约9.17m,至北凤道管内底高程为7.79m,主管道长度约1790m;南龙道(常青路-瑞丰道泵站)新建污水主干管工程:南龙道(常青路-瑞丰道泵站)新建污水主干管工程规划管径为d1200,坡度为0.001,起点高程考虑常青路污水管道接入,管内底高程为6.00m,下游排入瑞丰道泵站,管内底高程约为1.90m。经瑞丰道泵站提升后排入现状东排渠d1000、d1200截污管道内,最终排入现状污水处理厂主管道内,全段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施工。主管道长度约3190m。

  2.2建设地点为:廊坊市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12日,总工期:304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4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8:30至2018年6月12日17:00 (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以上内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4.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2日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850330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联 系 人:周郁慧

  联系电话:0316-5260176

  招标代理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 :王会瑜

  联系电话:0316-22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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