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荔湾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荔湾区。
1.1.3 设计范围:荔湾区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包含5919个结构性隐患点整治,其中实施排水管渠开挖修复2734处,管径DN100-DN1400,渠箱800*800-8000*4800;非开挖修复3185处,管径DN300-DN1500,渠箱300*300-5000*6000。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疏解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府办函[2017]91号。
1.1.6 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6698.76万元,其中建安费30146.9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8日09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注: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1(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58.0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056.55万元,勘察费为301.47 万元)。
1.4.1 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1056.55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及竣工图编制费。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5)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本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计取,具体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低于5~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工程勘察费暂定为 301.47万元(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等)。
1.4.3.1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5~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岩土工程勘察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超过150元/米,如投标的综合单价超过150元/米,则按照150元/米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价及结算价格;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结算时,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保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1.4.3.2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5~2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5~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3.3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5~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附录6。
注:各项费用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5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0 元,由收款机构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51225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墩路120号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号
1.7.3 联系人:谭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512250
1.7.5 传真号码:020-81512296
1.7.6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号二楼
1.8.3 联系人:江工、曾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588991-861/13808846421
1.8.5 传真号码:020-86588550
1.8.6 电子邮箱:xyglzb@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传真号码:
1.9.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1500538
1.10.4 传真号码:020-81512296
1.10.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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