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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川路渠箱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6]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单位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项目代建单位为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濠涌流域东川路渠箱片区。

  2.2项目规模:本工程服务范围为东濠涌流域东川路渠箱片区,集水面积0.385k㎡。为解决东川路渠箱片区排水管网存在的水浸隐患,充分发挥东濠涌深层排水隧道工程效益,提升流域排水系统标准。工作内容包括缺陷修复:开挖修复:整段开挖65m,局部开挖176m;非开挖修复:整段修复共1090m,局部修复234m,清淤清障等共1134m;检查井27座;拟改造d700-2200排水管道2806m及工程范围内的管线迁改。

  2.3本次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约:柒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77.9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预计总工期为:55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工程服务范围为东濠涌流域东川路渠箱片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__1__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3.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注册执业证为有效期内;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8年2月~2018年4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6 月 7 日00时00分至2018年6 月 28日11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 7 日00时00分至2018 年6 月 28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4.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6 月 28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8 日11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28 日11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6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信息登记。

  6.2 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6.3 办理投标报名时提供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3 项目总监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总监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6.4投标担保: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7.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9.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 6 月 7 日至2018年 6 月 28 日 11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民营经济报》发布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心谊路59号

  邮 编:510403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56048203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36992829

  传 真:020-36992939

  电子邮件:mdzbdl@163.com

  监督部门: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20-3766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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