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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乡镇水厂整合(审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发布时间:2018-6-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XPZ-F20180614ZXX

  三. 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乡镇水厂整合(审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乡镇水厂整合(审计)项目

1

根据浙价服[2011]91号规定上浮4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为了加快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31号工作函告单要求,市审计局已推荐了相关审计、评估服务机构,我公司与推荐机构进行了询价、谈价。根据询价、谈价情况,征求了财政、审计、公管办等部门的意见。且为规范相关服务机构的采购程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拟定绍兴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服务单位。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绍兴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2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张展
嵊州市公安局
费章军
 嵊州市人民医院
赵浴蕾
 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乡镇水厂整合(审计)项目,根据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乡镇水厂整合、污水厂整合律师、审计、评估服务的请示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嵊政办批(2018) 103号文件精神,拟定绍兴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审计服务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之精神,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宇

  联系电话:0575-83228368

  传真:0575-83228368

  2、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竺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3176688

  传真:0575-8317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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