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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GZJP2018-HC-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广冬

  项目联系电话:0797-562022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会昌县城南街2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97-5636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广冬0797-5620223

  代理机构地址: 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选址为湘江河岸南岸湿地公园里,建设用地为3.764亩。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预计2020年建设总规模为8000m3/d(前处理构筑物按8000m³/d建设,其余污水处理设备和构筑物按近期5000m³/d建设,同时预留远期总规模设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选址为湿地公园,占地面积小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要求处理工艺需为低噪音、无异味、无二次污染、环境友好型技术,主体设施须采用地埋或半地埋方式,打造成一座生态景观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类排放标准。本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项目内容为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景观池、排放池和配套管道及设备安装等。

  5、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政府方出资20%,占20%股权,中标人出资80%,占80%股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中标人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80%,政府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20%,项目其余资金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的SPV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筹集。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会昌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获取收益。即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从运营维护期开始,根据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污水处理价不超过1.95元/m³(前5年)和1.83元/m³(后24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社会资本方)须提供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9.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携带《公开招标邀请函》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上渡街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当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只有三家时,均通过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评分。当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超过三家时,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为三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由原资格审查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社会资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社会资本方)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数额由确认谈判小组谈判时确定,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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