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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化工学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由化工学院内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按采购人吉林化工学院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一年;

  2.4预算金额:5万;

  2.5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业主要求的技术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携带新证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4、开户许可证原件;5、近三年(2015-2017)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6、提供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7、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上述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的上午9:00-11:00至13:00-15: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市嫩江街德威御园杏林居1号楼4单元2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402号阳光100假日酒店中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7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永吉支行,账号:0710447011015200004640,行号:314242100018,账户名称: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3532223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32-69918198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嫩江街德威御园杏林居1号楼4单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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