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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 2019年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

  2.2招标范围: 采购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分公司水二、五、六、七厂2018-2019年所需煤质粉末活性炭约29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约分为5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买方书面供货通知为准 。

  2.4供货服务地点:由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买方二、五、六、七厂指定地点(水二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横桥街,水五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水武街,水六厂位于成都市郫县三道堰镇,水七厂位于成都市郫县唐昌镇),并负责煤质粉末活性炭的装卸。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是粉末活性炭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涵盖粉末活性炭制造或销售;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其所代理的粉末活性炭制造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已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以制造商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粉末活性炭的制造商应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煤质);

  3.2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自来水厂粉末活性炭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 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含货物名称、供货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投标人须具有上述所述业绩;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上述所述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015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6月28日至 2018 年 7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都大道十二桥路16号)2楼228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4.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套,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7 月 20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16号

  邮 编:610072

  联系人:陈女士 杨先生

  电 话:028-87790129 028-87772820

  招标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附件: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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