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策调整,现为响应赣建价[2018]1号文《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增值税率需由11%下调至10%,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需做相应调整,原招标控制价金额:2080938.76元,暂列金和暂估价及税金合计为:133200.00元,其中税金为13200.00元),现修改为:2062191.56元(暂列金和暂估价及税金合计为:132000.00元,其中税金为12000.00元),原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1905646.72元,(暂列金和暂估价及税金合计为:133200.00元,其中税金为13200.00元)现修改为:1888478.74元(暂列金和暂估价及税金合计为:132000.00元,其中税金为12000.00元),(暂列金和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详见招标人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答疑文件。 注:投标人于2018年06月25日17:00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的保证金及开具的有效期不小于60日历天的银行保函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