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6201800012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一段21号,0831-431135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028-852653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先生,0831-431135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3.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或投资经验; 3.3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成员单位中的运营方必须具有至少一个供水日处理规模不低于3万吨和污水日处理规模不低于2万吨处理履约能力(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证明材料的主体需为联合体中的运营方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该项不接受联合体。 3.5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一年度财务指标(2016或2017年度)均为盈利,须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该项要求仅限定联合体中的资金方、施工方、勘察方、设计方分别提供)。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2016年度或2017年度年末净资产须为20000万元及以上。 3.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7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具有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10亿元的融资意向函(以联合体成员中银行能提供融资意向函额度较高的一方为准,意向函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 3.8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中的省外施工、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8-08-01 10:00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8-08-01 10:00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10705707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07-11 09: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8-07-17 17: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
现场获取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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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为PPP项目。采购计划编号:珙采备案【2018】85号。监督单位:珙县财政局 |
PPP项目标识 |
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不限定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法(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不足3家本次招标终止)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社会资本方1名,对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项目提供建设服务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融资服务及承担全部融资成本。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107057.07万元。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分成乡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运营两个子项目,全面建设珙县南部十六个乡镇基础设施和供排水厂网。 2.3建设项目地点: 四川省珙县 16 个乡镇 。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珙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