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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18]166号文 批准建设,现委托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全市域乡镇镇区和农村。

  (2)工程规模:①新建12个镇区建成区污水主管网长约167公里,支管网长约512公里;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的化粪池改造成三格式化粪池,约1.4万个;③新铺设172个行政村和14个集镇副中心的污水管网,修复78个村的污水管网,均连接至城镇污水管网。

  (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03亿元,其中乡镇镇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投资估算约3.8亿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52万元(其中:可研编制费最高限价为4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12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全市域乡镇镇区和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乡镇镇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3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1)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按年度工作量进度付款,每年年底前支付本年度设计工作量部分设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前支付余款。

  (2)设计补偿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唱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8年 7 月 11 日起,2018年 7 月 17 日止。

  7./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其他事项:

  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 系 人:王一峰

  电 话: 138528819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室

  联 系 人:钱钱

  电 话:0523-87766517

  2018 年 7 月 11 日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号文)。

  (6)提交检察机关查询系统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二:

  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体方法如下:

  (一)设计费报价得分(39分)

  (1)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A值,投标报价等于A的得满分39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39,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项目部人员配备(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本条满分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2)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

  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3)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2名: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4)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

  仅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同时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同时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

  本条满分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2)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符合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规定;(3)项目部人员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必须为本次投标项目所从事专业的相关专业。

  (三)业绩(33分)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小于3亿元的城镇污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最高得9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自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的城镇污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项得5分,最高得15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亿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自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亿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含设计人员备案表附件)原件、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2)可研编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可研报告批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获奖情况(8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有1项得4分;企业获得省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有1项得3分;企业获得地级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有1项得1分。本条最高得分为8分,限评两项奖项。同一项目的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上时间为准,如两者不一致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应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奖项须为住建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评选的奖项。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汇总各项分值,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列出有顺序的中标候选人1-3名。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时,则依次按业绩、获奖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得分推荐排名;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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