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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医药高新区自安北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7-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通化医药高新区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通化医药高新区自安北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化医药高新区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授权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社会资本合作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通化医药高新区自安北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0.25万m3/d;总用地面积1.3924ha,总建筑面积2425.51m2;建(构)物总占地面积3071.90m2,道路面积2062.29m2,人行道面积179.83m2,管道铺设走廊及硬质面积3388.98m2,绿化面积5221.00m2,厂区围墙503.00m。新建自安北区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5.17km。

  (2)建设内容: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实施范围为通化医药高新区自安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中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污水收集管网等的投资、建设;负责工程实施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等运营维护。

  三、项目投资金额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995.4100万元。

  四、工程建设地点:

  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医药高新区境内。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

  六、招标需求

  成交后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通化医药高新区自安北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七、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5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八、社会资本资格审查条件

  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及项目业绩要求。

  社会资本合作方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中最多一方为施工企业,作为施工方承担工程建设,同时,联合体中可存在财务投资人,不承担工程施工建设任务,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工作,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同一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4)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5)若为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提供至少近六个月社保。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1、 主体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至少一方必须满足本条第(1)、(2)项要求。

  2、 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4)申请人应具有近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与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至少一方满足)

  3、 财务状况

  (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或用于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为准。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要求。

  5、企业项目业绩能力:

  (1)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包括BOT、ROT、DBFOT等各种运作方式的PPP项目)。

  (2)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污水处理厂业绩。

  (3)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需满足。

  业绩认定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九、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可应招标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将继续开展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法定假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此项)、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此项)、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各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响应资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2018年8月16日下午13:00分,送达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新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大街3722号

  联系人:赵伟阳

  电话:1504355354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新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94358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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