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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自来水有限公司就其蓝泊湾加压安装项目阀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受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自来水委托,就其蓝泊湾加压安装项目阀门设备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编号:SRJYZFCG-2018-049#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名称:蓝泊湾加压安装项目阀门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价(元) 项目需求
蓝泊湾加压安装项目阀门设备采购 1 892214.74 详见 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包含税金、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用。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为“信用”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以上第四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六、其它相关事项:

  凡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8日14: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15:00

  接收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网(/web/)等媒体上另行通知。购买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电邮、

  采购 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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