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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县污水处理厂PAC、PAM、生石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7-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紫阳县水利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紫阳县污水处理厂PAC、PAM、生石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污水处理厂PAC、PAM、生石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WZB-20180701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水利局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唐先生 13891506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未央路十字西北角明丰国际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0915-44298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PAC、PAM、生石灰采购

  项目用途:污水处理厂

  项目性质:专项经费

  项目预算:877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代理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14:00分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13日14:00分

  3、谈判地点: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915-442988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账号:6100 1705 7050 5250 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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