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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丰顺县潘田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潘田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8]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23-78-01-812097),建设单位为丰顺县潘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丰顺县潘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捐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1)村容村貌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理;(2)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建设、雨水管网建设等;(3)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设施建设、供水管网建设;(4)村道硬化:道路绿化、新建道路、扩建道路、新建绿道;(5)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性场地建设,垃圾收集点及垃圾桶共137处,文化站,宣传栏等;(6)特色风貌营造:潘田河沿河绿道。总投资:12171.46万元。

  2.2 招标范围:丰顺县潘田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

  2.3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947400.00元;

  2.4 工程地点:分别位于丰顺潘田镇中心村、松柏村、填江村、新南村、潘田村、新东村、上吉村、铁坑村。

  2.5 监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6 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含工程变更等附加工作内容的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9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8 年8月1日至2018 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2.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5.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2.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5.2.6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2.8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9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上述5.2.2至5.2.9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5.2.6、5.2.8、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3投标人在报名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9:40时至2018年8月30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丰顺县潘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巫先生 联系电话: 0753-6470311

  办公地点:梅州市丰顺县潘田镇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办公地点: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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