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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慈利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慈利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8]163,委托代理编号:DHZB-1881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8]163

  委托代理编号: DHZB-18819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工程( )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活性氧消毒粉消毒”为主体的工艺对该院污水进行处理,预算金额:115.00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1.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且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5.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1.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5.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2投标人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2.3投标人须具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活性氧工艺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5.2.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www.credithun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2.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主体包括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5.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投标保证金

  (一)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8 月 3 日至2018年 8 月9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4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慈利县中医医院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对进行了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1)。投标人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安全及其他责任自负。

  7.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现场踏勘证明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到慈利县零阳镇永泰路天鹅湖财富中心三号楼13楼(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踏勘证明存原件外,其余均须查验原件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未按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备注:登记报名时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8年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费用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慈利县中医医院

  地址: 慈利县零阳镇西街

  联系人:15974435398

  电话: 尹建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永泰路天鹅湖财富中心三栋3134室

  联系人:李冲(18867287893)

  电话:0744-3513988

  本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兴元

  联系电话:0744-338980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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