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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8-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一期)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一期)(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项目编号

  SXXDDL-【2018】037

  三、项目采购人

  名称: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6号

  联系: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81669511

  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国际B2座10楼

  联系人:郭佳佳

  联系电话/传真:029-65693168

  五、采购内容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一期)社会资本。

  六、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阎良区凤凰路街办、新兴街办、振兴街办、新华路街办、北屯街办、关山镇、武屯镇2个镇、5个街办的40个行政村。

  本项目拟将实施区域内各村庄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各村小型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建设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共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66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4400吨/天;本项目共建设分散式单户污水处理设施34套。

  (2)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项目配套建设DN500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0.045km,DN400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665km,DN300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83.897km,DN100入户预留管总长度87.624km。

  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以《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 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二)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36858.24万元(工程费用为3015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353.19万元,预备费为3350.75万元),流动资金为89.25万元,建设期利息估算为1649.88万元,项目总投资为38597.37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决算审计的结果为准。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用户向政府方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但是该部分收入在合作期内不足以使项目公司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需政府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四)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为38597.37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同时考虑市场融资环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5%,其余部分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即项目资本金9649.34万元,债务性融资金额28948.03万元。

  (五)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三十(30)年,其中:建设期二(2)年,运营期二十八(28)年。

  (六)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具备向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件,收费主体为政府。向用户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及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相关规定并支付给项目公司,但是该部分收入在合作期内不足以使项目公司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需政府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三)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社会资本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投标时均处于有效状态。

  (四)财务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银行授信不低于10亿元。

  (五)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至少具有1个5000吨/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已签署的合同或交付使用相关证明为准。

  (六)信誉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七)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一)、(三)、(四)、(五)、(六)五条要求,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

  (八)阎良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九)报名要求:申请人必须报名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八、资格预审方法

  (一)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有不少于3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单位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二)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国际B2座10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4:00时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国际B2座10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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