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凤大道综合管廊(南康机场快速路-新能源大道)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2、招标单位: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凤大道(南康机场快速路-新能源大道);
4、项目规模:规划为全长约1公里的双舱管廊形式;
5、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及成果要求
唐凤大道综合管廊(南康机场快速路-新能源大道)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提供的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高级及以上职称。
3、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开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技术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且在开标时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必须至少设计过一个建安费≥7200万的类似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
7、《投标资格审查表》;
8、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9:30。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当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仍出现并列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排序前三名为中标排序人。经公示后,中标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该标段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六、设计补偿费用说明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给予补偿。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阳贻春
联 系 人: 陈文萍 联系电话:0797-6599110
招标代理单位: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维健
联 系 人: 曾华章 联系电话: 0797-823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