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对郑州市南水北调配
套工程刘湾泵站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刘湾泵站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挡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管竞采[2018]09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控制价:200799.97元
5、采购内容:刘湾泵站区内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挡系统采购及安装(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项目地址:郑州市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 1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8、供货质量:合格
9、质保期:一年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15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08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以上证件或资料报名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08室获取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200933
地 址:管城回族区管城街南水北调办公室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35606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