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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内蒙古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NMGJR-2018-CG02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规模及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最高费用



第七包



污水处理厂仪表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850000元



第八包



PLC自控系统及在线分析仪表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250000元



第九包



中控室大屏监控设备改造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以上所有标包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招标物资的供应商,每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报名;

  (2)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不良影响履约记录;

  (5)财务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被委托人身份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还);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便民市场2楼205室)。

  采购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9月6日上午9:30整

  2、递交地点:五原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9:30整

  4、开标地点:五原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石家庄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霍彦利 电 话:18003116249

  招标代理:内蒙古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18604783842 0478-876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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