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08月20日13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虹城路644号)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现变更为: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08月20日13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 时至13: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虹城路644号)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洪家屯206号
联 系 人:姜科长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虹城路644号
联 系 人:李悦昕、王羽偲
电 话:0411-8631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