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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供水工程管材及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供水工程管材及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潘河乡供水工程管材及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713号

  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管材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二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

  5、采购金额:一标段:¥743745.90元;二标段:¥602094.04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标段;

  8、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之内容;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18年5月-7月任意1个月)和社保(2018年5月-7月任意一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同一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取中标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3日08时00分至2018年08月29日18时00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等其他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二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绑定成功回执单,未提交回执单、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联系人:王文波

  电话:1783981900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6号楼808

  联系人:卫玺源

  电话:18739886204

  电子邮箱:2549140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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