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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鹤峰县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鹤峰县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原公告: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现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5.1请投标人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 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逾期无效)”

  现更正为:“5.1请投标人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9月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逾期无效)”

  3、“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校区内)。”

  现更正为:“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 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校区内)。”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以本次发出变更公告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鹤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鹤峰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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