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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设计、设备、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屯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屯发改发[2018]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和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设计、设备、施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规模20000m³/d,采用活性污泥法A/A/O工艺+滤布过滤方法进行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部分水质(COD、NH3、TP)地表五类标准。

  2.3 建设地点:屯留县李高乡北宋村北500m(现有污水处理厂院内)。

  2.4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2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标准或规费费率标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近五年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18年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票据和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明细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应在参保人员明细表内)、2018年纳税凭证、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报名。

  5.3 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存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屯留县

  联系人:栾先生

  电 话:150355748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润发大厦10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850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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