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1. 招标人: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4. 项目批准部门: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5. 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18]47号

  6. 项目代码:2018-440233-78-01-815424

  7.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8. 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建设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城东村贵子口

  2. 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5. 项目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 项目招标控制价:53829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备 B 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 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 号)要求,广东省内 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 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 C 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 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 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 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 打印件。且省外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6)投标人须承诺在 2016 年 1 月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其为中标人。

  四、投标报名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2. 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3. 投标保证金: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即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

  3.1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1.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

  3.1.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于项目开标会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包括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七、项目开标会

  1. 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

  2.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项目开标会,并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进行电子签到。否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八、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9月17日00时00分至2018年9月23日24 时00分

2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00时00分至2018年9月23日24 时00分

3

网上质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使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答疑】进行质疑。

4

网上答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前招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建设工程交易】—【招标答疑】栏目发布答疑。

5

投标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1日7时30分

7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在项目开标会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30 分

8

项目开标会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招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办建设路5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1-2263730

1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韶南大道南9号综合楼3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1-8289788

11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联系部门: 建设工程交易股 陈先生

电话: 0751-2198025

12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