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活龙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咸丰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7年项目活龙坪乡双道坪水厂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已由咸水利水产文[2017]7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精准扶贫资金,资金文号:咸水利水产文[2017]13号,招标人为咸丰县活龙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该项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咸丰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7年项目活龙坪乡双道坪水厂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XXF18-01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暂估价 |
第一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一 |
输水工程 |
|||
( 一 ) |
管道埋设 |
7083 |
||
1 |
dn160mmPN1.25PE 管 |
m |
993 |
|
2 |
dn160mmPN1.6PE 管 |
m |
2497 |
|
3 |
dn110mmPN1.25PE 管 |
m |
3593 |
|
( 二 ) |
管道安装管件、闸阀、铁 |
% |
5 |
|
二 |
净水工程 |
|||
( 一 ) |
厂房及其它设施 |
|||
1 |
投药器( 220v )(暂估价) |
套 |
1 |
20000.00 |
2 |
二氧化氯发生器(暂估价) |
套 |
1 |
30000.00 |
3 |
其他(检测及办公设施) |
套 |
1 |
|
三 |
配水工程 |
179624 |
||
( 一 ) |
配水管道 |
m |
74444 |
|
1 |
dn200mmPN1.25PE 管 |
m |
8426 |
|
2 |
dn180mmPN1.25PE 管 |
m |
2221 |
|
3 |
dn125mmPN0.8PE 管 |
m |
2397 |
|
4 |
dn125mmPN1.0PE 管 |
m |
1711 |
|
5 |
dn125mmPN1.25PE 管 |
m |
7703 |
|
6 |
dn110mmPN0.8PE 管 |
m |
801 |
|
7 |
dn90mmPN2.0 钢丝骨架管 |
m |
2096 |
|
8 |
dn90mmPN1.0PE 管 |
m |
2797 |
|
9 |
dn90mmPN1.25PE 管 |
m |
328 |
|
10 |
dn75mmPN1.0PE 管 |
m |
5022 |
|
11 |
dn75mmPN1.25PE 管 |
m |
430 |
|
12 |
dn75mmPN1.6PE 管 |
m |
569 |
|
13 |
dn63mmPN1.25PE 管 |
m |
11095 |
|
14 |
dn50mmPN1.6PE 管 |
m |
7719 |
|
15 |
dn40mmPN1.6PE 管 |
m |
20847 |
|
16 |
dn32mmPN1.6PE 管 |
m |
282 |
|
( 二 ) |
dn25mmPN1.6PE 管(配水 |
m |
105180 |
|
( 三 ) |
管道安装管件、闸阀、铁 |
% |
12 |
第二部分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二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
一 |
施工临时工程 |
元 |
|
(一) |
含施工围堰、施工便道、材料转运、临时用水电等,按建安工作量的 3% 计提 |
% |
3 |
5.采购预算:人民币4629883.44元(其中含临时施工工程214283.32元及安装费用431578.34元)
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合法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国家塑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产品须有第三方合法机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元月以来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并有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交)。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0日 8 时30分至 2018 年9月27日 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公告期限:2018年9月20日 8 时30 分至 2018 年 9月27日 17时 30分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包,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2001726508053006283-100427
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咸丰县楚蜀大道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中约定规定,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活龙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活龙坪乡腾龙街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403056998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县交通局斜对面)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718-6819057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