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双江口镇朱良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809180526,委托代理编号:HNDS(NX)-2018ZF01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双江口镇朱良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
2、采购编号:NXCG-JZ-20180918052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 |
﹨ |
宁乡市双江口镇朱良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 |
1 |
168014.95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宁乡市双江口镇朱良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有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意: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8年6月、7月8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9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 9 月 21 日 9 时至2018年9 月26日 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乡市双江口镇双江口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8748452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4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话:0731-8705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