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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排污尾水管道(改线)工程(黄莲树村-蛮河)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排污尾水管道(改线)工程(黄莲树村-蛮河)已由 南发改审批[2016]3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业主为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漳县涌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收集处理涌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污水,该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0万m3/天,其中一期规模2.0万m3/天,采用水解酸化、AO生化二沉组合反应池处理工艺,目前一期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土建部分按总规模5.0万m3/天实施,设备按一期2.0万m3/天实施)。

  尾水管道总长约16km,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对黄莲树346国道东风大桥至武安镇谢家台渠首坝下游500米处尾水管道进行改线设计(约1.5km)。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管道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

  3.5 投标人近三年:(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发票(近三个月),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7 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人员信息。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18 年9月26日9:00至 2018 年 9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 时00分,递交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与丹阳大道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漳县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 系 人: 刘仲羿

  电 话: 1557105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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