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加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加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LGC[G]FS2018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7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福建省 福州市 闽侯县
联系方式:洪小姐 2207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0591-878170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预算价 (元) |
交货时间 |
采购单位 |
一 |
1-1 |
室外一体化不锈钢水箱变频恒压供水设备系统(福州炼石厂加压设备)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80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
二 |
2-1 |
室外一体化管道叠压变频供水设备系统(移动公司宿舍楼加压设备) |
1项 |
170000 | |||
三 |
3-1 |
室外一体化稳流补偿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系统(闽侯县福利院加压设备) |
1 项 |
42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若能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1.5-7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所在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3.2.1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3C、最新一期节能)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2.2.投标产品需符合现行GB/T26003-2010《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国家标准》要求,并出具生产所在地省级以上(含)质量监督或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包一包二可不提供,包三需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0:17 至 2018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并于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