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的委托,就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部分收费站饮用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已于2018年9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将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对高新企业条款要求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高新企业及省(直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得 2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彩色复印件)。”
现变更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高新企业或省(直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得 2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彩色复印件)。”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9995100098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