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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四批修复(水质变化区域二阶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四批修复(水质变化区域二阶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3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城市中心区

  规模:本工程采用紫外线光固化修复和点状修复工艺进行排水管网改造,预算价约40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452021001 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四批修复(水质变化区域二阶段) 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四批修复(水质变化区域二阶段)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5年内承担过排水管网改造或修复工程,且该项目内含有紫外线光固化修复工艺,紫外线光固化修复工艺部分的单项合同修复长度不小于2500米;质量为合格; 近5年指2013年10月至今(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传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17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 ;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同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5年内承担过排水管网改造或修复工程,且该项目内含有紫外线光固化修复工艺,紫外线光固化修复工艺部分的单项合同修复长度不小于2500米;质量为合格; 近5年指2013年10月至今(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传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为准。 (三) 其他要求: (1)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有效的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劳动合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苏州新区玉山路11号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联 系 人:冯华联 系 人:沈新

  电 话:65112205电 话:0512-69560667

  传 真:传 真:0512-69560668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hxzbdl@126.com

  网 址:网 址:www.huasin.net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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