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殡仪馆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DQZFCG-2018-JC90
4.项目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一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82 |
详见第三章 |
备注 |
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C.磋商响应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D.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 电子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磋商文件为准)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若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德清商会大厦3楼306窗口);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
2)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必须向磋商小组提供相应的磋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
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磋商响应方的依法缴纳税收(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磋商响应方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F.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磋商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18年10月23日(提交首次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本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
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14:00止(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8年10月26日,14:00正(北京时间);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磋商室 ;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竞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前到达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提交单位与报名单位必须主体一致)
3.形 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4.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6.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德清县殡仪馆
联 系 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0572-8421336
地 址: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北郊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德清商会大厦3楼306窗口
联 系 人:周根美(项目负责人)、程晨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3.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807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