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嵩县闫庄镇闫庄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嵩县闫庄镇闫庄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G2018]0186ZF
2.3、工程概况: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嵩县闫庄镇闫庄村;
2.5、资金来源:上级拨付加自筹,预算金额:4862438.41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不少于3年);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18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9、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 16 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 22 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sxggzyjy.com)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 6 日9时 00分;
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闫庄镇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00639
招标代理: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7号商会大厦B座403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689209 1583850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