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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弘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弘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仪征市发改委关于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弘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核准的批复、仪发改投资发[2017]1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仪征市弘桥路89号、200号

  2.2 工程规模:液氧站一座,包括液氧罐,液氧蒸发器等设备,规模20万m3/d;臭氧发生器车间一座,包括各类臭氧制备、运输设备,土建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臭氧接触池(含提升泵规模15万m3/d)一座,包括臭氧接触、尾气收集处理装置及自来水提升设备,土建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反冲洗泵房一座,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活性炭滤池一座,土建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原弘桥水厂一期虹吸滤池改造,规模10万m3/d;弘桥水厂一期至二期连接工艺管道,规模10万m3/d;自动控制、视频监控、变配电间及相关机电设备和配套管道设施;厂区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绿化、给水、排水、消防、道路、照明等。

  2.3 招标范围: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弘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的控制,设备材料、调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2019年 1 月-2020年 6 月(暂定工期520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84万元(工程造价暂按7000万元)

  2.6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2人 ,专业: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所学专业应为给水排水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气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学历专业为准。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要求 ;

  3.10 其它要求: /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7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 投标人2018年 8 月至2018 年 10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3210811710200201,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35分,监理大纲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总监答辩5分,总监素质7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18 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满分为100分。

  5.投标登记

  5.1 登记时间: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2018 年 10 月 26 日 。

  5.2 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

  6.资格审查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 日0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18 年 11 月 1 日09:30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2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 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弘桥路200号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222号-2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李胜健 联 系 人: 王璐

  电 话: 0514-80860668 电 话: 0514-8341253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78994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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