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FZ2018184
一.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北郊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维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境内。
2.1 工程名称:北郊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维修工程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3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北郊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维修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3.3 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长春市本地企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或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原件认证后返还,复印件备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如项目经理有相关业绩,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应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市政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中标未签订合同协议书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在报名期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新成立公司就近年份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与畅溪街交汇北行100米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8863402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
联系人:王玉鑫
联系电话:0431-81680909、188430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