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川市景丰中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新区景丰中小学污水排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新区景丰中小学污水排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LZB2018-190
三、采购人名称: 铜川市景丰中小学
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西路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919-338902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川市七一路工商银行3楼
联系人:王欣洋
电话:09192182986
传真:0919218298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新区景丰中小学污水排放工程1项
项目概况: 铜川市新区景丰中小学污水排放工程
项目用途: 铜川市新区景丰中小学污水排放工程
采购预算: 1089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5、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合同业绩;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发现有关联的两家供应商,将全部按无效对待,按围标、串标行为依法提请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05 08:30:00至2018-11-09 0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铜川市七一路工商银行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8 14:30:00
2、投标地点:铜川市新区交通大厦5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28 14:30:00
4、开标地点:铜川市新区交通大厦5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92182986
2、开户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4、账 号:2602010829200102156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