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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2013年区村(居)治(截)污工程—九龙镇金坑村等截污工程管道检测及部分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萝环城〔2013〕22号、穗开建环函〔2016〕2299号批准,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现对2013年区村(居)治(截)污工程--九龙镇金坑村、均和村、镇龙村截污工程管道检测及部分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2013年区村(居)治(截)污工程--九龙镇金坑村、均和村、镇龙村截污工程管道检测及部分材料检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32359209

  代建单位: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20523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丘工、赵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78991

  三、项目概况:

  2013年区村(居)治(截)污工程--九龙镇金坑村、均和村、镇龙村截污工程管道检测及部分材料检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检测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 2013年区村(居)治(截)污工程--九龙镇金坑村、均和村、镇龙村截污工程管道检测及部分材料检测,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要求的、业主指定的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电视检测(又名CCTV)、潜望镜检测(又名QV)、交通安全设施、井盖、沥青混合料等,详见检测清单。

  2.2服务范围除上述工程检测工作外,包括不限于: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3成果要求: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有关规范及规定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3、招标控制价:831.0331万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参数须包含电视检测(又名CCTV)、潜望镜检测(又名QV)、交通安全设施、井盖、沥青混合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网页截图(必须在下拉条中显示核定备案业务范围)或主管部门关于通过备案企业名单的文件(需包含业务范围页)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一年以内(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资料复印件;

  7、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十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视申请无效。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日至2018年11月9日23时59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 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代建单位: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32052397;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瑞祥路1号;

  十二、投诉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代 建 单 位: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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