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已由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巴发改审批〔2018〕90 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已部分落实,项目法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8〕53 号,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位于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北部,距县城47公里,是右江革命根据地之一。东山乡东南与大化县北景乡接壤,西北面与东兰县三石镇相邻,全乡总面积136 平方公里。整个工程覆盖范围包括巴马县东山乡的三联、弄谟、卡桥、江团、长垌、弄山、优雅等7个行政村和大化县北景乡的弄冠村,共98个自然屯1906户,总人口10119人,其中贫困户1091户5185人。核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496.8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49.6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46.83万元,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2123.59万元,临时工程138.07万元,独立费744.22万元,预备费580.23万元,移民与环境部分114.30万元(其中占地投资94.3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0.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

  2.3建设规模:新建圆筒式取水泵站1座(装机功率为180KW),加压泵站4座(总装机功率231KW),水厂及净化设施、管理房及水质消毒监测,进站道路2.5Km,输水管134.64Km,配水管201.42Km,新建高位水池26座,维修高位水池60座,及其他附属建筑物和设备等。工程供水规模为1448m3/d,工程建设占地面积为18.82亩,其中旱地4.96亩,灌木林13.86亩,永久征地面积12.52亩,临时征地6.3亩。

  2.4 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 YLHCG20183002-BM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18年12月17日,合同总工期(指自设计开始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期间的工期,其中施工工期270日历天)282日历天,主要工期要求如下:

  设计开工日期:预计为2018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施工开工日期:预计为2018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以监理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程完工日期:预计为2019年9月;

  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

  ①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其余施工图纸以不影响施工和设备采购为原则;

  ② 预计2019年9月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主体工程施工、预算编制、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前的预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其中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括的内容有:主体工程中不含“工程施工监理和前期工作”,不含“基本预备费和移民部分”;水土保持工程中不含“工程施工监理、水保方案编制、基本预备费和水保设施补偿费”;环境工程中不含“环境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评估、基本预备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b、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新设立的企业除外。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项目可研或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水利供水工程勘察(勘测)设计业绩 (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2)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完成过水利供水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未标题-2 拷贝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一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一年)内不得出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水利水电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针对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出具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基础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年11月27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

  7.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8年12月6日9时0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巴马镇新建路26号

  邮 编: 547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8-6213565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7楼B座

  联 系 人:陈超亮、玉兰

  联系电话:0778-2289960

  传 真:0778-2102552

  电子邮箱: gxylhechi@.163.com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