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13-46-03-307327】JXQB-0369)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20181107。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香山村12-14组
2.3 项目规模:对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95 万m3/d)在现有项目已征地的预留用地上(占用预留用地约4.8亩)进行出水水质的提标技术改造。改造后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实施项目10KV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扩容、 对厂内现状设施进行局部技改、对CASS生化池加盖生物除臭、增加配电间、加药间等辅助用房。提标改造工艺采用“预处理(现状)+CASS池(现状改造)+高效沉淀池(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新建)+接触消毒池”,主要设备包括鼓风机、冲洗水泵、混流泵、污泥泵、潜水搅拌器、高低压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在线仪表、摄像监控设备等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9574.46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2874.46万元、国内贷款6700万元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9574.46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白江区分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香山村12组201号
邮 编:610306
联 系 人:林安江
电 话:02869609958
传 真:0286960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