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吉林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37.9606万元。

  2.3招标范围: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设备采购项目污水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供 货 期:从中标日期起 12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9日至2018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3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联 系 人:姚玉玲

  电 话:0431-811343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