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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修山镇、鸬鹚渡镇、马迹塘镇、武潭镇)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修山镇、鸬鹚渡镇、马迹塘镇、武潭镇)总承包(EPC)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8】3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桃江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修山镇、鸬鹚渡镇、马迹塘镇、武潭镇)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修山镇、鸬鹚渡镇镇区、马迹塘镇镇区、武潭镇镇区。

  2.3 规模:

  修山镇:总规模为 1050m³/d。污水管道工程近期污水管总长 5.10km,共建有 4 座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约 3.4亩。

  鸬鹚渡镇镇区:总规模为 450m³/d,污水管道工程近期污水管总长 3.30km,共建有4座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约 1.8亩。

  马迹塘镇镇区:总规模为 3000m³/d,污水管道工程近期污水管总长 2.20km,厂址位于规划望江路与金马路交叉东角,用地面积约 4.80 亩。

  武潭镇镇区:总规模为 3000m³/d。污水管道工程近期污水管总长 4.20km,厂址位于滨江路东侧,规划用地面积约 5.52 亩。

  项目总投资额8357.93万元。其中:

  修山镇: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877.15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43.1万元、工程费用1575.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05万元、不可预计费80.91万元;

  鸬鹚渡镇镇区: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1009.3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25.05万元、工程费用859.45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57万元、不可预计费44.225万元;

  马迹塘镇镇区: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2733.93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62.92万元、工程费用2370.9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7万元、不可预计费121.69万元;

  武潭镇镇区: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2737.5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63万元、工程费用2374.11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58万元、不可预计费121.86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勘测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图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址:http://www.yy-ggzy.com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1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185447958@qq.com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派拟任本项目(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项目负责人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2763889。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统一踏勘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 。投标人须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8点00(北京时间)至2018年11月14日上午12点00分前(北京时间)至桃江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到与招标人签署承诺书并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须委派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牵头方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双方)(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参加。所有资料原件需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招标人。(本次踏勘现场联系人:巫先生,电话:13657378608)

  10.2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5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6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第三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保存年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民法通则》第137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签订合同所有档案资料保存年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少保存二十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73778886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锦龙大酒店五楼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737-3285098/15898434788

  电子邮件:185447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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